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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引横越教学法 “双基四实”牵引教学法的使用

点击:0时间:2019-11-20 11:17:32

摘要:“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牵引为手法,实效为意图的一种全新教育方法。为更好地显示“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立异性、实效性和运用性,文章以高职“我国税制”课程中“增值税的交税规模”一节内容为例,论述牵引教育法的运用战略。

关键词: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我国税制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5-0016-03

侧重高职教育教育方法的实践性,强化高级工作教育的运用性,这既是高职教育教育特征的根本确保,也是培育高本质高技术人才的内涵要求。为此,笔者经过多年高职教育的浸染体会和亲自实践教育方法的探求,在吸收别人先进教育方法的根底上,创始了“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这种教育方法在教育环节上侧重“实”字当头,教育进程环绕“实”字做文章,以“实例”为始、“实务”为重、“有用”为主、“实效”为本,然后促进学生对根底常识的结实掌握和对根本技术的灵活运用,完结教育相长的良性循环。

一、“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根本原理

“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牵引为手法、实效为意图的一种全新教育方法,不同于“驱动法”,更有别于“填鸭式”教育法。“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根本原理(见图1)是经过选取与课程内容亲近相关的教育实例(并不仅仅仅仅交叉几个事例),经过“实例、实务、有用、实效”的牵引,奇妙规划教育使命和教育途径,将实例所要提示的内容于当令融入发问、评论等互动方法中层层打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参加,激起学生求知愿望。然后再经过实务和习题加以验证和稳固,加深学生对所学常识的了解,强化处理问题的成就感。这样,学生天然就会不把学习当作是一种担负,潜意识中就构成“我要学”的求知欲,将被迫承受学习转变为自动投入学习。“双基四实”牵引教育进程是一个环环相扣彼此联络彼此依赖的一致全体,整个进程呈逻辑性递进式的循环往复[1]。

(一)实例牵引——激活问题

实例牵引就是以实例导入来激活教育内容。教育中的实例应紧扣教育意图、教育内容及重点难点,并具有真实性、新颖性和吸引力。实例牵引包含搜集实例、提炼实例、规划教案三个环节。

(二)实务牵引——阐释根底

实务牵引是指以实务来加强根底常识的解说。实务牵引首要侧重“三多”,就是授课教师对课程的根底常识进行准确详尽的“多讲”;教育中进行多种方法发问的“多问”;要求学生参加到根底常识融通到实例中的“多思”。

(三)有用牵引——培育技术

有用牵引是指结合实例和实务,表现互动性,侧重根本技术的培育,把学业与工作、创业严密结合,杰出教育的有用性,重视工作本质的培育,努力使学生经过实训教育取得工作的技术。

(四)实效牵引——查验总结

教育取得实效是硬道理。实效牵引是指经过总结,查验教育效果怎么。总结分三个层次,即授课教师小结阶段性授课内容和对实例教育情况得失的总结;同行(教育团队)经过研讨、公开课、相互听课等方法对一段时期的教育情况进行总结;学生对教育情况进行点评总结。经过总结,完善“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提高教育效果。

二、“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教育示例

拟以高职“我国税制”课程中“增值税的交税规模”一节内容进行示例教育。

教师结合学生已有的常识系统,拟定教育计划和教育规划,运用“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对增值税之交税规模(2课时)的教育内容进行整体施行计划的组织和细致的教育规划(见图2)。

实例牵引→导入新课实务牵引→常识分析

有用牵引→概括总结实效牵引→作业操练

图2依据“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下的教育规划

※实例牵引,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实例牵引→ 实例1:扼要回忆上节课有关“增值税交税人”方面现已教育的内容,知道了依照“运营规模巨细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将增值税交税人划分为两类,一同也知道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出产运营活动都需求交纳增值税,那么详细到哪些活动需求交纳增值税呢?如,卷烟厂对外出售卷烟与发给员工福利型的卷烟是不是都需求交纳增值税呢?

实例2:依据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则,交税人供给下列劳务应当交纳增值税的有( )。

A.轿车的租借B.桥梁的修补C.房子的装潢D.受托加工白酒

师:这两个实例实际上评论的是增值税的交税规模。同学们想一想,从增值税的概念中,咱们是否能够找到答案呢?

生:能够,是出售货品或许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品。

师:很好。但这仅仅增值税交税规模的一般规则,还有没有一些特别规则呢?下面带着这些问题,一同来看——增值税的交税规模[2]。

※实务牵引,结合实例牵引于启示的问题之中,详解本节课的常识点,并进行有用牵引

从增值税的概念中,将增值税的交税规模进行提炼,即得到交税规模的“一般规则”。

(一)一般规则——“货品”和“劳务”

1.货品的界定

实例牵引→(1)何为货品?先叫学生信手拈来几个日常日子中“货品”实例,然后再发问学生“电灯泡”是不是货品?再问比如“电、房子、阳光、空气”等是不是货品?

实务牵引→学生的答复中或许存在争议。在争议中阐释常识:增值税中的“货品”是指包含电、热、气等在内的全部有形动产,要特别侧重“有形”和“动产”这两个根本特征。“有形”就是指有形状,“动产”就表明在移动时不会改动本身的性质和结构。由此判别,“电灯泡”、“电”等都是归于增值税的交税规模内的货品;“房子”不能“动”,所以不是货品;“阳光、空气”也不是货品,由于它们不是产品(只要运用价值而没有价值)。能够抓住时机地再诘问一句:“人”是不是货品?学生肯定会发笑,能够引导学生从构成货品的条件考虑,能够说,人既“有形”,又可“动”,两个条件皆满意,但不是货品,由于,人口生意是不合法的。

有用牵引→留意提示税收专业术语中的“货品”与日常日子中“货品”的差异,在货品学中货品的界说:但凡经由运送部分或仓储部分承运的全部质料、资料、工农业产品、产品以及其他产品。还要提示学生留意将来学习关税时,关税的交税规模是指“货品”和“物品”,但关税中的“货品”是指“交易性产品”。将来学习要留意差异增值税中“货品”与关税中的“货品”、“物品”及与日常日子中所讲的“货品”、“物品”之间的联络和不同。

有用牵引→(2)货品何时交税?出售或许进口货品时要交纳增值税。

2.劳务的界定

实例牵引→何为劳务?依然叫学生举几个身边“劳务”的实例,如吃饭时食堂供给的效劳,打电话电信部分供给的效劳。其实,劳务规模很广,是指以供给活劳作的方式满意别人某种特别需求的劳作事务。

实务牵引→但归入到增值税交税规模的只要两种劳务,即供给加工和修补修配劳务。

(1)加工劳务(托付加工或许受托加工):由托付方供给质料及首要资料,受托方依照托付方的要求制作货品并收取加工费的事务。

(2)修补修配劳务:受托方对受损或许损失本身运用功用的货品进行修正,使其恢复原状或功用的事务。

有用牵引→提示留意:①加工劳务的条件:由托付方供给质料及首要资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②应税劳务的目标为增值税的应税货品;③有偿(钱银方式或其他经济利益)供给的应税劳务;④交税处理:由受托方依照所收取的加工费交纳增值税。

实效牵引→经过学习给出实例2的答案为D。

介绍了增值税交税规模的“一般规则”后,下面解说“特别规则”。

(二)特别规则

1.特别项目。特别项目包含有:①货品期货,在期货的什物交割环节交税(这儿期货包含产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而不包含金融期货)。②银行出售金银的事务。③典当业出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铺代销的寄售物品(包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④集邮产品的出产、调拨,以及邮政部分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出售集邮产品,应征收增值税。⑤邮政部分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实务牵引→解说清楚“特别”在什么地方:一是要留意尽管出售的是“货品”,但出售者的主事务是归于非增值税交税规模;二是特别项意图有限性及交税环节的详细化规则。

2.特别行为。特别行为就是指特别的出售行为,那么何为正常的出售行为呢?正常的出售货品是指货品的全部权发作搬运并一同取得相应的经济收益,即一般所讲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1)视同出售行为。实务牵引→视同出售行为一共有八种:第①②项说的是同一“代销”事务的两边,行将货品交给别人代销和出售代销货品;第③项总分组织(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交货品用于出售的,(分支组织)移交当天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第④⑤将自产、托付加工的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第⑥⑦⑧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作为出资,分配给股东或出资者及无偿赠送给别人。

有用牵引→①交税处理:所谓视同出售行为就是指货品发作了搬运,但货品全部权未必发作了搬运;或许货品全部权发作了搬运,但未必取得到相关的经济收益,但都应该进行增值税交税处理。如“代销”的两边均应交税,托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而受托方是在售出代销的货品时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这儿受托方尽管进行了货品的出售,但货款并不归受托方全部,且受托方还发作了增值税交税责任)。并以此设问:这样交税处理是不是重复交税了?与增值税“税不重征”的特色是否对立?一分钱没收到为什么还要进行交税处理?(先设疑,将在后边增值税核算原了解说中处理这些疑问)②将上述行为确定为视同出售货品行为的意图:一是确保增值税税款抵扣准则的施行,不致因发作上述行为而形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止;二是避免因上述行为而形成货品出售税收担负不平衡的对立,避免以上述行为躲避交税的现象。

(2)混合出售行为。实务牵引→混合出售行为是指一项出售行为既触及出售货品又触及非应税劳务,且前后两者联络亲近。这儿非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之外的其他劳务;前后两者联络亲近是指,后者供给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直接为前者出售货品效劳的,两者之间是严密相连的从属联络,实际上就是一项出售行为。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混合出售行为发作后,要把两项收入(出售货品收入和供给劳务收入)兼并,然后依据交税人主业运营的准则,判定是要交纳营业税,仍是征增值税。即假如主业是要交纳增值税的,那么一起交纳增值税;假如主业是要交纳营业税的,那么一起交纳营业税。

特例:交税人出售自产货品并一同供给建筑业劳务的混合出售行为,应当别离核算货品的出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依据其出售货品的出售额核算交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交纳营业税,不交纳增值税;未别离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品的出售额。

(3)兼营行为。实务牵引→增值税交税人在从事应税货品出售或供给应税劳务的一同,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前后两者联络不亲近,即该非应税劳务与出售货品或供给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络和从属联络。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交税人发作兼营行为后,应别离核算货品或许应税劳务的出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意图营业额,别离计缴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别离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品或许应税劳务的出售额。

(4)兼有行为。实务牵引→兼营不同税率的货品或应税劳务的行为称为兼有行为。便是指交税人出售不同税率的货品,或许既出售货品又供给应税劳务。如某门市部既出售税率为17%的家用电器,又出售税率为13%的化肥、农药等。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交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品或许应税劳务,应当别离核算不同税率货品或应税劳务的出售额,别离计税。未别离核算出售额的,一起从高适用税率交税。

(三)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这部分作为了解内容,引导学生看讲义,提示留意免税项意图特色及契合免税的条件。

※实效牵引,并融合于有用牵引之中

1.内容的总结。经过上面的一起学习,咱们现已清晰了增值税的交税规模,在学习这部分常识的时分咱们需求特别留意:增值税交税规模的“一般规则”及“特别规则”中视同出售行为的确定、混合出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差异及各自交税的处理。

2.在处理问题中查验学生常识的掌握程度和反应

常识的运用才能

实效牵引问题1:下列各项中,归于增值税混合出售行为的是( )。

A.建材商铺在出售建材的一同又为其他客户供给装修效劳

B.轿车制作公司在出产出售轿车的一同又为客户供给修补效劳

C.塑钢门窗出售商铺在出售产品的一同又为其客户供给装置效劳

D.电信局为客户供给电话装置效劳的一同又出售所装置的电话机

实效牵引问题2: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问题设置:判别这是一种什么出售行为(首要查验学生对混合出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要义了解)?怎么进行交税处理(首要查验学生对所学常识的灵活运用程度)?

关于问题1的解析:答案是C 。A归于兼营行为;B归于不同税率项意图兼营;D归于营业税的混合出售行为;C归于增值税的混合出售行为。

关于问题2的解析留意引导学生的解题思路:首要,电话机是有形动产,出售电话机便是出售货品,要交纳增值税的,而代客装置归于劳务领域,但又不是“加工及修补修配劳务”,归于非应税劳务。据此,对出售行为的性质进行判别。其次,判别怎么进行交税。依据判别出的是何种行为并结合交税处理准则进行交税处理。最终给出答案:“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不难判别其是混合出售行为,这样或许许多学生以为,把出售电话机和代客装置两项费用加起来,一起交纳增值税,也或许有的以为一起交纳的是营业税。其实,独自这一句话是无法判别要交纳什么税的,假如改成“邮电局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这样依据主业运营准则,可判别一起交纳的是营业税;再触类旁通,假如改成“商场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那么,就应判别一起交纳的是增值税。

经过本节课的学习,要多启示学生了解日子中的增值税比如,使他们认识到增值税就在咱们的身边。并要求完结作业(作业方式有了解题、选择题和判别题):掌握并了解增值税的交税规模,查询现实日子中交税人对其掌握的程度。

参考文献:

[1]吴波.“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讨论——依据高校“我国税制”课程的教育立异[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2,(3).

[2]孙刚,吴波等.我国税制[M].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12).

收稿日期:2013-08-03

作者简介:吴波(1970—)男,安徽六安人,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首要从事教育管理、城镇化和三农问题研讨。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2013—2014年教育质量工程教研项目“‘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运用研讨”(jyxm2012880)阶段性效果

(2)修补修配劳务:受托方对受损或许损失本身运用功用的货品进行修正,使其恢复原状或功用的事务。

有用牵引→提示留意:①加工劳务的条件:由托付方供给质料及首要资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②应税劳务的目标为增值税的应税货品;③有偿(钱银方式或其他经济利益)供给的应税劳务;④交税处理:由受托方依照所收取的加工费交纳增值税。

实效牵引→经过学习给出实例2的答案为D。

介绍了增值税交税规模的“一般规则”后,下面解说“特别规则”。

(二)特别规则

1.特别项目。特别项目包含有:①货品期货,在期货的什物交割环节交税(这儿期货包含产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而不包含金融期货)。②银行出售金银的事务。③典当业出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铺代销的寄售物品(包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④集邮产品的出产、调拨,以及邮政部分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出售集邮产品,应征收增值税。⑤邮政部分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实务牵引→解说清楚“特别”在什么地方:一是要留意尽管出售的是“货品”,但出售者的主事务是归于非增值税交税规模;二是特别项意图有限性及交税环节的详细化规则。

2.特别行为。特别行为就是指特别的出售行为,那么何为正常的出售行为呢?正常的出售货品是指货品的全部权发作搬运并一同取得相应的经济收益,即一般所讲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1)视同出售行为。实务牵引→视同出售行为一共有八种:第①②项说的是同一“代销”事务的两边,行将货品交给别人代销和出售代销货品;第③项总分组织(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交货品用于出售的,(分支组织)移交当天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第④⑤将自产、托付加工的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第⑥⑦⑧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作为出资,分配给股东或出资者及无偿赠送给别人。

有用牵引→①交税处理:所谓视同出售行为就是指货品发作了搬运,但货品全部权未必发作了搬运;或许货品全部权发作了搬运,但未必取得到相关的经济收益,但都应该进行增值税交税处理。如“代销”的两边均应交税,托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而受托方是在售出代销的货品时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这儿受托方尽管进行了货品的出售,但货款并不归受托方全部,且受托方还发作了增值税交税责任)。并以此设问:这样交税处理是不是重复交税了?与增值税“税不重征”的特色是否对立?一分钱没收到为什么还要进行交税处理?(先设疑,将在后边增值税核算原了解说中处理这些疑问)②将上述行为确定为视同出售货品行为的意图:一是确保增值税税款抵扣准则的施行,不致因发作上述行为而形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止;二是避免因上述行为而形成货品出售税收担负不平衡的对立,避免以上述行为躲避交税的现象。

(2)混合出售行为。实务牵引→混合出售行为是指一项出售行为既触及出售货品又触及非应税劳务,且前后两者联络亲近。这儿非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之外的其他劳务;前后两者联络亲近是指,后者供给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直接为前者出售货品效劳的,两者之间是严密相连的从属联络,实际上就是一项出售行为。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混合出售行为发作后,要把两项收入(出售货品收入和供给劳务收入)兼并,然后依据交税人主业运营的准则,判定是要交纳营业税,仍是征增值税。即假如主业是要交纳增值税的,那么一起交纳增值税;假如主业是要交纳营业税的,那么一起交纳营业税。

特例:交税人出售自产货品并一同供给建筑业劳务的混合出售行为,应当别离核算货品的出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依据其出售货品的出售额核算交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交纳营业税,不交纳增值税;未别离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品的出售额。

(3)兼营行为。实务牵引→增值税交税人在从事应税货品出售或供给应税劳务的一同,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前后两者联络不亲近,即该非应税劳务与出售货品或供给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络和从属联络。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交税人发作兼营行为后,应别离核算货品或许应税劳务的出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意图营业额,别离计缴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别离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品或许应税劳务的出售额。

(4)兼有行为。实务牵引→兼营不同税率的货品或应税劳务的行为称为兼有行为。便是指交税人出售不同税率的货品,或许既出售货品又供给应税劳务。如某门市部既出售税率为17%的家用电器,又出售税率为13%的化肥、农药等。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交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品或许应税劳务,应当别离核算不同税率货品或应税劳务的出售额,别离计税。未别离核算出售额的,一起从高适用税率交税。

(三)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这部分作为了解内容,引导学生看讲义,提示留意免税项意图特色及契合免税的条件。

※实效牵引,并融合于有用牵引之中

1.内容的总结。经过上面的一起学习,咱们现已清晰了增值税的交税规模,在学习这部分常识的时分咱们需求特别留意:增值税交税规模的“一般规则”及“特别规则”中视同出售行为的确定、混合出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差异及各自交税的处理。

2.在处理问题中查验学生常识的掌握程度和反应

常识的运用才能

实效牵引问题1:下列各项中,归于增值税混合出售行为的是( )。

A.建材商铺在出售建材的一同又为其他客户供给装修效劳

B.轿车制作公司在出产出售轿车的一同又为客户供给修补效劳

C.塑钢门窗出售商铺在出售产品的一同又为其客户供给装置效劳

D.电信局为客户供给电话装置效劳的一同又出售所装置的电话机

实效牵引问题2: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问题设置:判别这是一种什么出售行为(首要查验学生对混合出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要义了解)?怎么进行交税处理(首要查验学生对所学常识的灵活运用程度)?

关于问题1的解析:答案是C 。A归于兼营行为;B归于不同税率项意图兼营;D归于营业税的混合出售行为;C归于增值税的混合出售行为。

关于问题2的解析留意引导学生的解题思路:首要,电话机是有形动产,出售电话机便是出售货品,要交纳增值税的,而代客装置归于劳务领域,但又不是“加工及修补修配劳务”,归于非应税劳务。据此,对出售行为的性质进行判别。其次,判别怎么进行交税。依据判别出的是何种行为并结合交税处理准则进行交税处理。最终给出答案:“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不难判别其是混合出售行为,这样或许许多学生以为,把出售电话机和代客装置两项费用加起来,一起交纳增值税,也或许有的以为一起交纳的是营业税。其实,独自这一句话是无法判别要交纳什么税的,假如改成“邮电局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这样依据主业运营准则,可判别一起交纳的是营业税;再触类旁通,假如改成“商场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那么,就应判别一起交纳的是增值税。

经过本节课的学习,要多启示学生了解日子中的增值税比如,使他们认识到增值税就在咱们的身边。并要求完结作业(作业方式有了解题、选择题和判别题):掌握并了解增值税的交税规模,查询现实日子中交税人对其掌握的程度。

参考文献:

[1]吴波.“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讨论——依据高校“我国税制”课程的教育立异[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2,(3).

[2]孙刚,吴波等.我国税制[M].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12).

收稿日期:2013-08-03

作者简介:吴波(1970—)男,安徽六安人,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首要从事教育管理、城镇化和三农问题研讨。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2013—2014年教育质量工程教研项目“‘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运用研讨”(jyxm2012880)阶段性效果

(2)修补修配劳务:受托方对受损或许损失本身运用功用的货品进行修正,使其恢复原状或功用的事务。

有用牵引→提示留意:①加工劳务的条件:由托付方供给质料及首要资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②应税劳务的目标为增值税的应税货品;③有偿(钱银方式或其他经济利益)供给的应税劳务;④交税处理:由受托方依照所收取的加工费交纳增值税。

实效牵引→经过学习给出实例2的答案为D。

介绍了增值税交税规模的“一般规则”后,下面解说“特别规则”。

(二)特别规则

1.特别项目。特别项目包含有:①货品期货,在期货的什物交割环节交税(这儿期货包含产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而不包含金融期货)。②银行出售金银的事务。③典当业出售的死当物品,寄售商铺代销的寄售物品(包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④集邮产品的出产、调拨,以及邮政部分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出售集邮产品,应征收增值税。⑤邮政部分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实务牵引→解说清楚“特别”在什么地方:一是要留意尽管出售的是“货品”,但出售者的主事务是归于非增值税交税规模;二是特别项意图有限性及交税环节的详细化规则。

2.特别行为。特别行为就是指特别的出售行为,那么何为正常的出售行为呢?正常的出售货品是指货品的全部权发作搬运并一同取得相应的经济收益,即一般所讲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1)视同出售行为。实务牵引→视同出售行为一共有八种:第①②项说的是同一“代销”事务的两边,行将货品交给别人代销和出售代销货品;第③项总分组织(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交货品用于出售的,(分支组织)移交当天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第④⑤将自产、托付加工的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第⑥⑦⑧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作为出资,分配给股东或出资者及无偿赠送给别人。

有用牵引→①交税处理:所谓视同出售行为就是指货品发作了搬运,但货品全部权未必发作了搬运;或许货品全部权发作了搬运,但未必取得到相关的经济收益,但都应该进行增值税交税处理。如“代销”的两边均应交税,托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而受托方是在售出代销的货品时发作增值税交税责任(这儿受托方尽管进行了货品的出售,但货款并不归受托方全部,且受托方还发作了增值税交税责任)。并以此设问:这样交税处理是不是重复交税了?与增值税“税不重征”的特色是否对立?一分钱没收到为什么还要进行交税处理?(先设疑,将在后边增值税核算原了解说中处理这些疑问)②将上述行为确定为视同出售货品行为的意图:一是确保增值税税款抵扣准则的施行,不致因发作上述行为而形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止;二是避免因上述行为而形成货品出售税收担负不平衡的对立,避免以上述行为躲避交税的现象。

(2)混合出售行为。实务牵引→混合出售行为是指一项出售行为既触及出售货品又触及非应税劳务,且前后两者联络亲近。这儿非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之外的其他劳务;前后两者联络亲近是指,后者供给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直接为前者出售货品效劳的,两者之间是严密相连的从属联络,实际上就是一项出售行为。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混合出售行为发作后,要把两项收入(出售货品收入和供给劳务收入)兼并,然后依据交税人主业运营的准则,判定是要交纳营业税,仍是征增值税。即假如主业是要交纳增值税的,那么一起交纳增值税;假如主业是要交纳营业税的,那么一起交纳营业税。

特例:交税人出售自产货品并一同供给建筑业劳务的混合出售行为,应当别离核算货品的出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依据其出售货品的出售额核算交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交纳营业税,不交纳增值税;未别离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品的出售额。

(3)兼营行为。实务牵引→增值税交税人在从事应税货品出售或供给应税劳务的一同,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前后两者联络不亲近,即该非应税劳务与出售货品或供给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络和从属联络。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交税人发作兼营行为后,应别离核算货品或许应税劳务的出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意图营业额,别离计缴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别离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品或许应税劳务的出售额。

(4)兼有行为。实务牵引→兼营不同税率的货品或应税劳务的行为称为兼有行为。便是指交税人出售不同税率的货品,或许既出售货品又供给应税劳务。如某门市部既出售税率为17%的家用电器,又出售税率为13%的化肥、农药等。

有用牵引→交税处理:交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品或许应税劳务,应当别离核算不同税率货品或应税劳务的出售额,别离计税。未别离核算出售额的,一起从高适用税率交税。

(三)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这部分作为了解内容,引导学生看讲义,提示留意免税项意图特色及契合免税的条件。

※实效牵引,并融合于有用牵引之中

1.内容的总结。经过上面的一起学习,咱们现已清晰了增值税的交税规模,在学习这部分常识的时分咱们需求特别留意:增值税交税规模的“一般规则”及“特别规则”中视同出售行为的确定、混合出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差异及各自交税的处理。

2.在处理问题中查验学生常识的掌握程度和反应

常识的运用才能

实效牵引问题1:下列各项中,归于增值税混合出售行为的是( )。

A.建材商铺在出售建材的一同又为其他客户供给装修效劳

B.轿车制作公司在出产出售轿车的一同又为客户供给修补效劳

C.塑钢门窗出售商铺在出售产品的一同又为其客户供给装置效劳

D.电信局为客户供给电话装置效劳的一同又出售所装置的电话机

实效牵引问题2: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问题设置:判别这是一种什么出售行为(首要查验学生对混合出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要义了解)?怎么进行交税处理(首要查验学生对所学常识的灵活运用程度)?

关于问题1的解析:答案是C 。A归于兼营行为;B归于不同税率项意图兼营;D归于营业税的混合出售行为;C归于增值税的混合出售行为。

关于问题2的解析留意引导学生的解题思路:首要,电话机是有形动产,出售电话机便是出售货品,要交纳增值税的,而代客装置归于劳务领域,但又不是“加工及修补修配劳务”,归于非应税劳务。据此,对出售行为的性质进行判别。其次,判别怎么进行交税。依据判别出的是何种行为并结合交税处理准则进行交税处理。最终给出答案:“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不难判别其是混合出售行为,这样或许许多学生以为,把出售电话机和代客装置两项费用加起来,一起交纳增值税,也或许有的以为一起交纳的是营业税。其实,独自这一句话是无法判别要交纳什么税的,假如改成“邮电局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这样依据主业运营准则,可判别一起交纳的是营业税;再触类旁通,假如改成“商场出售电话机并代客装置”,那么,就应判别一起交纳的是增值税。

经过本节课的学习,要多启示学生了解日子中的增值税比如,使他们认识到增值税就在咱们的身边。并要求完结作业(作业方式有了解题、选择题和判别题):掌握并了解增值税的交税规模,查询现实日子中交税人对其掌握的程度。

参考文献:

[1]吴波.“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讨论——依据高校“我国税制”课程的教育立异[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2,(3).

[2]孙刚,吴波等.我国税制[M].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12).

收稿日期:2013-08-03

作者简介:吴波(1970—)男,安徽六安人,安徽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首要从事教育管理、城镇化和三农问题研讨。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2013—2014年教育质量工程教研项目“‘双基四实牵引教育法的运用研讨”(jyxm2012880)阶段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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