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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与自治政府的成立

点击:0时间:2021-04-20 17:39:13

李玉伟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派出大批干部到内蒙古各地开展民族工作。1945年11月,內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张家口成立。在大力开展自治运动的过程中,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即影响深远的“四三会议”召开,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的全面、深入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1946年5月,在王爷庙召开了东蒙古人民第二次临时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取消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时宣布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和兴安省政府。

1946年下半年,内战的形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国民党军队向各解放区发动的全面进攻陷入了被动局面。8月1日,乌兰夫致电中共中央,提出了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问题。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副主席博彦满都与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政治委员李富春议定了《关于蒙古问题谈判纪要》,对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构想。

1947年2月3日,乌兰夫发表了关于内蒙古自治运动问题的讲话,指出将要筹备成立的内蒙古自治政府,与自治运动联合会一样,是要更好地团结力量,争取反蒋战争的胜利。2月14日,乌兰夫等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机关工作人员抵达王爷庙。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机关迁至王爷庙后,向各族各界群众宣传了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同时为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开展筹备工作。

3月14日,乌兰夫致电中共中央,提出了有关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以及中共在其中的领导问题等思路。23日,中共中央向东北局、西满分局、热河分局、晋察冀中央局、晋绥分局、西北局以及乌兰夫发出指示,同意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

4月1日,东北局致电中共中央,就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相关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并提出应该组织内蒙工作委员会,吸收内蒙的积极分子及进步青年入党,条件成熟后正式成立内蒙共产党。20日,中共中央致电东北局,就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有关问题再次做出指示,表示同意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及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的草案。

1947年2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以乌兰夫和博彦满都的名义发出通知,提出了关于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办法,初步确定了会议的代表名额分配情况。其中规定,会议代表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行委员及候补委员、东蒙总分会执行委员及候补委员、巴乌工作委员会委员;第二部分包括兴安省政府、省参议会、呼伦贝尔地方自治政府、锡察行政委员会、各盟政府、各盟分会、各旗支会、各旗县市街支会、旗县市街政府、各团部、东蒙实业公司以及军队代表;第三部分为各团体代表;第四部分是各地喇嘛及士绅代表;第五部分即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必要时直接指定的代表。3月初,在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安排下,召开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中共兴安省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围绕内蒙古自治的性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自治政府的组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起草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初步商定了内蒙古自治政府的组织机构、人事安排等事宜,拟定了自治政府委员、参议会参议员名单。

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委扩大会议在王爷庙开幕。出席会议的人员有联合会执委、候补执委53人,东蒙总分会执委、候补执委22人及各盟旗代表200余人。乌兰夫强调,这次会议是在“四三会议”后的团结和统一局面的条件下召开的,会议将讨论关于内蒙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以及成立内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等重大问题。9日,与会人员听取了乌兰夫的《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以及刘春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总会工作的报告》。这两个报告都强调了成立自治政府以及争取自卫战争胜利的重要性。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开幕。会场悬挂毛泽东、乌兰夫、斯大林、却以巴桑(即乔巴山)的彩色画像,其上为交叉套马杆、锄头徽状内蒙自治旗。

23日下午,选举产生了云泽等25名大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哈丰阿等10名提案审查委员。乌兰夫致大会开幕词。他指出,这次会议是在自治运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召开的一次盛会,这次会议产生的内蒙古自治政府,将团结内蒙古的蒙古族和其他民族投入解放战争,并为建设和平、民主、自由、幸福的内蒙古而奋斗。24日,乌兰夫代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委会向大会作政治报告。

4月25日,特木尔巴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告。25日至28日,大会讨论通过了乌兰夫所作的政治报告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

4月27日,会议通过了《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宣言》。《宣言》指出,此次大会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自治政府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区域性地方民主联合政府,将团结内蒙古各民族和中国境内各民族,争取内蒙古的彻底解放及中国各民族的共同解放;自治政府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思想、宗教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迁移等自由权益。当天,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还向中共领导人毛泽东、朱德发了致敬电。

29日到30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进行了选举。大会通过了《内蒙古自治政府参议员选举条例》,条例规定:赞成自治运动联合会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反美蒋侵略的民族统一战线,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得为参议员候选人。一、能代表人民利益并与群众有联系者。二、对于民族自治运动有具体贡献者。三、赞成民主改革者。同时规定,候选人名单由联合会执委会提交大会,经各代表团讨论,提交大会主席团;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得票多数者当选。

在内蒙古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的选举过程中,曾出现了一些波折。一些代表私下提出了所谓“三不选”主张,即不选延安来的干部,不选抗战胜利后参加革命的青年,不选汉族代表。多数与会代表抵制并反对这些错误主张和活动,通过积极做争取工作,确保了选举得以顺利进行。

4月30日,会议宣布了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的选举结果,121人当选参议员。内蒙古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宣告诞生。

当时,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各民族、各階层,其中许多人在关于内蒙古的民族问题、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等问题上有不同的认识,一些人甚至对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抱有疑虑或抵触情绪。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前后,经过在一系列问题上展开讨论,特别是其中的中共党员对一些错误主张进行了深入分析和阐述,使代表们的思想逐步趋于统一。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第一届临时参议会选举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政府委员、参议会议长及驻会参议员。乌兰夫当选为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丰阿当选为副主席。同日,会议宣布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成立。

在5月3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政府第一次委员会议上,确定了政府各部门的负责人:王再天任办公厅厅长,奎璧任民政部部长,阿思根任军事部部长,特木尔巴根任财政经济部部长,高布泽博任文化教育部部长,朋斯克任公安部部长,松津旺楚克任参事厅厅长。会议作出决议,“定5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纪念日”,“原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旗作为内蒙古自治政府旗”,“内蒙古自治政府所在地暂设兴安盟王爷庙街”。

在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典礼的当天下午,还举行了阅兵仪式,由内蒙古骑兵一师师长王海山指挥。

5月13日,兴安省政府发布公告,宣布自5月15日起,取消兴安省建制。在5月16日召开的第二次政府委员会议上,任命刘春担任内蒙古自治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长。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从12月1日起,王爷庙街改称乌兰浩特,任命章泽为市长。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加强了内蒙古中东部解放区的实力,使这一地区与东北解放区的联系更加紧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里成为解放战争重要的战略后方,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共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得到内蒙古各族人民,特别是蒙古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特别是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一系列重要的决议,对当地的革命形势和经济文化发展,以及随后开展的社会民主改革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内蒙古自治政府作为中国少数民族第一个实行民族自治的地方民主政府,为国内其他少数民族的解放斗争树立了成功的典范。中国共产党在探索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历程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成立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政策,在内蒙古地区进行了初步实践,不仅开创了蒙古民族进行民族解放的新道路,也为中共正确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极其重要的依据。

标签: 运动 政府 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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