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少数民族在城市中就业的困境及出路

点击:0时间:2020-07-03 03:09:00

郑文军 尹训洋

【摘要】少数民族由于独有的文化优势、近年来市场对文化产品需求的增加以及政府扶持力度的加大使其在城市中的就业现状有了可喜的改善,同时我们也调查了解到少数民族在诸如就业质量、在一般产业中的竞争力以及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提升的空间。

【关键词】少数民族;就业;出路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截至2010年11 月,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总量为1.138亿人,占全国人口的 8.49%,在全部 9.159亿 16--59 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中,少数民族约有7330万,约占全部劳动年龄人口的8%。根据前面几次调查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国家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向城市谋求发展且呈现出一定特点:由生存型转向发展型、由离土重迁到离土离乡、文化与宗教信仰等精神需求增多。这些民族特色企业中,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的特有的民族身份和民族文化等优势,使得其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但在一般行业中只能依靠年龄优势、专业技能、社会资源等人力和社会资本方面,与其他求职者展开竞争。但在这些竞争资本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状况及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限制,往往使其处于劣势地位。

一、少数民族人口在城市中的就业现状及困境

1、少数民族就业质量略高于汉族,但总体得分依然偏低。根据2011年的“中国就业质量研究”的调查数据显示,虽然在总体就业质量以及分项指标上均略高于汉族人口就业质量得分,但在影响少数民族就业质量的劳动报酬、社会对话、工资发放、工作与专业匹配度等方面得分均较低。我国少数民族聚居于中西部高原、山地及寒冷地区的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0%左右,这些地区物质匮乏,经济发展缓慢,同时由于大多数少数民族人口拥有自己的语言及精神信仰和生活习惯,受汉文化影响力度小,导致了少数民族人口流向大中小城市时的种种不适应,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的保护力度,但是由于市场本身固有的规律以及少数民族人口本身于市场需求而言的不足,导致了影响少数民族就业质量的各项指标得分低的状况出现。

2、在一般企业中少数民族人口的竞争力较低。一般企业的概念是相对于民族特色企业而言的,在民族特色企业中由于企业家出于少数民族劳动力就是一个树立品牌形象的机会、少数民族劳动力由于相同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有利于企业管理、可以享受到相关国家政策的支持等方面的考虑,使得少数民族劳动力处于优势的就业地位,如果少数民族员工提出了放假的要求,那就意味着企业要在其未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前提下为其支付额外的工资并且会打乱企业的既定安排,影响工作计划;这是违背企业逐利的本性,但企业若不理会则违背了国家政策,同时也会影响到少数民族员工的工作热情,陷入两难的矛盾之中。

3、劳动力转移存在诸多障碍。首先是制度障碍:比如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结构,严格限制了少数民族人口在城市中的流动就业;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是严格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不能享受到绝大多数的社会保障权利的,较难融入城市,由此限制了乡村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存在障碍,缺乏信息等也限制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其次是民族地区资金缺乏,无力承担人力资源再培养的成本,使得中西部劳动力人口的素质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

二、民族地区就业困境的应对策略

1、从少数民族劳动者关注的焦点入手,着力解决严重制约就业质量的短板。近年来国家做出了很多向少数民族倾斜的就业政策,但是更多的关注的是就业的数量而非质量,结合目前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的新的特点,下一步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大对就业质量的关注力度;在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保护方面除了要加大保护力度外还要扩大其保护范围;同时应尽快建立少数民族就业质量的监测评价体系,为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提供数据支持。

2、加大发展民族特色企业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民族特色企业不仅满足了市场对于具有民族文化产品的不断加大的需求力度,同时对于解决少数民族人口就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促进民族融合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应着力于利用民族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利用民族饮食,发展民族餐饮业,如:西安市的少数民族就业人口有2.1万人,其中大约有1.7万人从事清真食品行业。同时也应完善相关对少数民族就业人口倾斜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尽可能在保护少数民族劳动人口的权益和减少损害企业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政策、法律法规的预期目标。

3、在政府和社会组织方面。首先是要做好信息流通和共享机制,使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对彼此以及对市场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和把握。其次是要对少数民族人口大学生等掌握科技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才提供创业指导并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优待,社会组织可在企业融资及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帮助,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最后要建立起全面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政府及社会组织能认真全面落实相关任务,使各方面的工作能有序而全面地展开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西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市务工情况的调查[A].中国都市人类学会秘书处.城市中的少数民族[C].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143.

[2] 张继焦.城市中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与迁移就业[N].广西民族研究.2005年第1期.

[3] 江曼琦,翁羽.散杂居城市少数民族就业竞争力与对策研究[A].城市经济.2008,12.

[4] 张冬梅.完善民族地区就业政策的策略[M].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0 年第9期.

[5] 李娟.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就业权的保护——以《就业促进法》为视角[A].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34期.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